公告訊息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之扶養親屬,每人各可減92,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暨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可減除138,000元。
申報年度之10
若配偶或扶養親屬有所得,但扶養親屬不屬直系卑親屬,未歸於同一申報戶,使用憑證者,可於[所得資料]頁,點選[載入配偶或扶養親屬所得資料、扣除額資料]按鈕(如下圖八),使用憑證,下載配偶或扶養親屬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一) 凡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如 下表 者,除有下列1、2的情形仍應辦理申報外,得免辦結算申報 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 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可再減除免稅額46,000元 。 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項減免扣除,依下列規定計算:
就是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取得下列各類所得的合計: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退職所得、其他所得等。 什麼是營利所得? 申報扶養親屬需要準備的資料:扶養親屬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份。 新增完成後,系統出現的親屬資料。 步驟二:填寫所得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之扶養親屬,每人各可減92,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暨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可減除13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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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委託家父到國稅局幫忙調所得資料 當天家父就請現場的服務人員幫忙做了電子結算網路申報 (納稅義務人-老公 使用身分證號+戶號 登入 所屬稽徵所-中和) 繳稅金額就和國稅局的基本試算結果